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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知识课堂】工会女职工组织建设(十)

发布时间:2024-12-31   作者:admin  点击量:32 

Q

近日,某企业人力资源经理来电咨询:所在企业女员工不过20多人,已经建立了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现在又有上级单位要求建立妇联组织,请问需要建立吗?

不需要建立。

一是中央明确妇联不在企业建立组织。中央办公厅(厅字〔1991]25号)文件明确:妇联不在企业建立组织,妇联对企业女职工工作提出的要求,通过同级工会统一部署。

二是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是妇联的团体会员,女职工委员会工作是妇联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再在企业建立妇联组织属于重复建设。《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第二十九条明确:企业基层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及其以上各级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是妇女联合会的团体会员;第三十一条妇女联合会应加强同团体会员的联系,帮助和支持团体会员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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