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组织建设基本常识(十八)
答:劳动者、职工,是大家耳熟能详的名词。如果要问,什么是劳动者?什么是职工?许多人未必能说清楚。《工会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工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中国共产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这里写的是“职工”结合为工会。谁有权加入工会呢?《工会法》第三条规定:“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都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注意,这里写的是“劳动者”有权加入和组织工会。
所以,从逻辑上自然可以得出结论,劳动者就是职工,职工指的就是劳动者。
《中国工会章程》第二条规定:“职工加入工会,由本人自愿申请,经工会基层委员会批准并发给会员证。”按照这一规定,凡是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只要自愿申请,经工会基层委员会批准,都可以加入工会,成为工会会员。实际工作中,劳动者加入工会的具体程序是:
第一步:本人提出申请
要求入会的劳动者向所在单位工会提出书面(口头)申请,填写《中华全国总工会入会申请书》和《工会会员登记表》,报基层工会委员会。
第二步,基层工会委员会批准并发给会员证。
接到劳动者入会申请书后,基层工会委员会应当及时召开会议,研究决定是否同意申请人加入工会。审查的主要内容:①申请人是否符合入会条件;②是否本人自愿;③入会手续是否齐全。凡符合条件和入会手续的应当批准,批准后给申请人发放《工会会员证》,并通知申请人从何时起交纳会费。
工会会员的会龄,从基层工会委员会批准入会之日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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