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课堂 | 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职工知识50问(三十二)
根据财政部、全国总工会等部委《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规定,担负监督企业提取和使用职工教育经费职责的有企业工会、职工代表大会、企业审计,各级劳动保障、审计部门等。企业应将职工教育经费的提取与使用情况列为厂务公开的内容,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公开,向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报告,接受职工代表的质询和全体职工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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