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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天水市职工服务中心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4-11-06   作者:admin  点击量:258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帮助解决困难职工在就业、医疗、生活、子女上学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依法保障困难职工合法权益。

2.通过信访接待、政策咨询、职业介绍、职业培训、法律宣传援助、生活救助等多种形式,为困难职工提供快捷方便的帮助。

3.创新服务方式,拓展服务范围,在全市职工群众中开展“互联网+”普惠性服务,为职工群众提供优质服务。

4.推进城镇困难职工解困脱困,提升职工生活品质,完成市总工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根据《天水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市总工会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天机编办批字〔2018〕99号)规定,天水市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为公益一类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市总工会管理。2023年更名为天水市职工服务中心(天机编办批字〔2023〕12号)。现有事业编制6名,设科级领导职数2名,现配备主任1人,副主任1人,职工4人。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以上表格具体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76.38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6.75万元,增长9.69%,主要原因是一是2023年天水市职工服务中心6名职工工资调标并且进行了增资。二是202310月份调入职工1名,2023年是该职工两个月的工资,2023年是该职工全年的工资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76.3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6.38万元,占100.00%;全部属于财政拨款收入。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76.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6.38万元,占100.00%;全部属于基本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76.38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增加6.75万元,增长9.69%。较上年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天水市职工服务中心6名职工工资调标并且进行了增资。二是202310月份调入职工1名,2023年是该职工两个月的工资,2023年是该职工全年的工资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6.3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75万元,增长9.69%。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调标,职工人数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6.3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0.99万元,占79.8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6万元,占8.33%;卫生健康支出3.20万元,占4.19%;住房保障支出5.83万元,占7.6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80.26万元,支出决算为76.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17%。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6.32万元,支出决算为60.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9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奖金调整为每个月的基础绩效奖,金额有所下降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43万元,支出决算为6.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8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奖金调整为每个月的基础绩效奖,金额有所下降

3. 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20万元,支出决算为3.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决算数预算数持平。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30万元,支出决算为5.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5.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奖金调整为每个月的基础绩效奖,公积金整体金额上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6.3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3.0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63万元,增长8.34%,主要原因是职工人数增加,工资调标。人员经费用途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奖励金、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3.3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3万元,增长51.09%,主要原因是由于上年疫情原因,未开展培训活动。今年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二)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3. 公务接待费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0万元。

(三)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个团组,人;公务用车购置,公务用车保有量为辆;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人,其中:外事接待批次,人;(境)外公务接待批次,人。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度无机关运行相关经费。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采购相关经费。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没有其他用车,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基本支出76.38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能够如期有效完成年初的计划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3年度预算支出项目0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优秀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附件:附件1天水市职工服务中心2023年度决算表(1).xls

          附件2 2023职工服务中心绩效自评表(1).xls

          附件3 2023年度职工服务中心自评报告(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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